合肥滨湖寿春中学2022年秋季七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500人。
二、招生范围
2022年秋季我校招生范围为包河区。
三、招生条件
我校将面向包河区招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以报名:
1、户籍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包河区范围。
2、房产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包河区范围。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包河区范围的居住证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半年,且有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包河区实际就读且学籍在包河区范围的,视为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关于做好合肥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收费标准
依据合肥市发改委《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滨湖寿春中学收费标准的函》(合发改收费函﹝2020﹞127号)文件,我校学费为12000元/学期,住宿费1000元/学期。其中2022年秋季七年级新生第一学年(2022-2023学年)学费政府按照2500元/学期的标准购买学位。即2022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家长实际按照学费9500元/学期、住宿费1000元/学期的标准交费。
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学生学费、住宿费按照发改委实际备案标准收取。
五、报名程序
报名我校的新生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6月24-26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独立产权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包河区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可选择我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线下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包河区教体局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六、录取方法
1、提前录取
对我市烈士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安排一定的比例单独设立招生计划提前录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具体招生办法由包河区教体局制定报区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2、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
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我校招生计划的,适龄儿童少年将会直接录取到我校,录取名单会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2)摇号录取
若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将在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下,通过包河区教体局认定的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摇号结果将及时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电脑摇号时间为6月30日-7月1日,具体时间将通过我校微信公众号及校园网站提前发布。
七、注意事项
1、严格防疫要求
我校将会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相关工作,请到校办理有关手续的家长遵守防疫要求。
2、遵守招生纪律
我校将严格执行市、区有关文件招生规定,切实规范招生过程。同时也请广大家长熟知招生政策,不听信任何不实信息,确保孩子的报名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八、咨询电话
电话:0551-62984116 62984110 62984121 62984123
网站:http://www.hfsczx.net/bh
合肥滨湖寿春中学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