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区街道第一中心幼儿园招生条件

教育百科2022-09-30 03:01:19未知

中山东区街道第一中心幼儿园招生条件

  中山东区街道第一中心幼儿园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及条件

  小班:年满三周岁,未满四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中班:年满四周岁,未满五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一)政策性照顾对象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规定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2.《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

  3.符合《中山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予以政策性照顾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9号)照顾对象的中山市援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和收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

  4.符合《中共中山市委、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规定的第六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5.符合《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中山应急通〔2020〕24号)规定的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

  6.符合《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

  7.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7〕14号)规定的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

  8.本园在职工的适龄子女等。

  (二)东区户籍幼儿

  招收东区户籍幼儿(截止至报名时间,户口本登记为东区户籍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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