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提供免学杂费资助。
一、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国家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500元(残疾学生3850元)标准补助学校。
其中,民办学校学费高于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学校按规定可继续收取。
3、申请、评审和发放
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免学杂费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学生反馈免学杂费申请最终结果,直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减免杂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