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在临平区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就学怎么办?
不符合在临平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我区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的,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临平区户籍少年;
2.余杭区户籍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区购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临平区小学就读,且为杭州市户籍、或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少年;
4.余杭区小学就读,其父(母)在临平区购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本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签发地址与父(母)房产地址一致;
5.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临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少年(详见区招生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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