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丽水市庆元县民办小学入学分配原则
(一)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且符合庆元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含符合当地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录取办法:
1、庆元民办小学本校教师子女可优先录取。
2、其他符合条件的按核减后的计划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申请同号“捆绑”派位)。
3、录取工作遵循“志愿优先、随机派位”原则。
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
学校前一志愿未招足的计划,在后续志愿报名对象中录取,录取办法同上,直至完成学校招生计划。
被前一志愿录取的对象,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录取。
当所有志愿报名对象均已录取,学校仍未招足的计划,转为补招计划。
若填报的民办学校全部志愿(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办学校的补报。
若是该生符合县城学区生条件的就将其相关报名材料移交至,与其条件相符的公办学校进行录取。
若该生不符合城区学区招生条件的,就按当年《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实施或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学区学校就读。
4、补招安排
各民办学校未招足的计划,进行补招报名和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补招。补招时,当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