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条件有哪些?

教育百科2022-10-01 14:42:51佚名

达州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条件有哪些?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达州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达州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人员也可报考。部分专业性较强、急需紧缺岗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公务员遴选(考调)。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6. 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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