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渤海新区(港城区)2022年秋季小学五、六年级转入生招生通知
为解决五、六年级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学校经过学位统计,计划对由港城区外小学转入的新五、六年级学生进行录取,通知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非本地户籍、非优待优抚对象,但在港城区实际居住,由港城区外小学转入的新五、六年级学生。
二、学校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8:00——11:30
请家长到片区所在的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方式的报名、学期内不再招收转入生。
三、提供的材料(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
(一)在港城区内有房产(房产交房日期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以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准)
1、户口类材料:学生及家长的户口页。
2、房产类材料: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者,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
(1)房产证持有人须和学生家长姓名一致,且学生与家长在同一户口本。若学生与家长不在同一户口本,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2)学生及其父母与祖辈人共同居住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学生(外)祖父母,要求学生与祖辈人在同一户口本;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由社区或村委会开具的共同居住证明及由房产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在港城区内无房产的证明。
3、个别情况需准备的材料:
(1)二手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2)小产权房:购买合同、原始发票(收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
(3)拆迁安置房:拆迁协议、房屋认购单、选房单、交房等材料进行登记。
(4)公租房、单位集体宿舍性质住房:个人在公租房居住的提供公租房的租房协议;单位给租的房子,提供单位租房时签订的协议,并由单位开具租房给员工的证明。单位集体宿舍住房(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居住)的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
(二)租房
1、学生及家长的户口页。
2、租房协议和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
3、学生父母双方都要提供由房产部门出具的在港城区无房产的证明。
四、录取方式
1、第一批次
由港城区外小学转入的非本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
2、第二批次
由港城区外小学转入的非本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的。
学校学位十分有限,按批次进行录取、对同一批次按购(租)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不保证都能在我区入学。未录取的转入生,请自行选择港城区外小学就读。
五、注意事项
1、因疫情影响,报名时请佩戴口罩、每个家庭派1人前往报名,自觉排队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1米间隔。近期去过疫情重点地区者及与其密切接触者暂不接受报名。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请家长配合并遵守秩序。
2、每个学生仅允许报名一所小学,不能同时在多所小学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者、重复报名者,取消在港城区入学资格。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