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贺兰县中小学秋季转学规定及要求
(一)转学对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在县城购房或外来随迁人员在贺兰县务工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所需材料
与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
(三)转学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及地点见《贺兰县2022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以下简称“转学公告”)。
(四)转学流程
按照“转学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规定的入学材料原件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审核入学材料(具体要求见“转学公告”)。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七年级空余学位根据县内招生完成情况确定)。
(五)转学规定
1.秋季转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教育体育局核验证件、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转学学生不能确保按片区分配,由教育体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各学校接收转学学生应符合《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学校须为学生及时办理网上学籍转接手续,不得拒绝接收。每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到开学后1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证件核验和就读学校分配。
3.中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接收转入学生。
4.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5.因县城内学校学位紧张,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6.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贺兰县的居住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贺兰县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县城内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同城内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