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返校时间安排
(一)教职工返校返岗时间安排
全体校领导、中层干部、涉及学生返校工作的人员于8月22日(星期一)到岗正常上班、行政教辅人员于8月23日(星期二)到岗正常上班,其他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于8月24日到岗正常上班。
(二)学生返校时间安排
备注:
1.学生原则上按照以上的分批日期返校,如因属地疫情防控政策有所调整,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具体批次返校名单及相关事项要求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同学。
2.核酸检测安排:9月2日市外返校学生于9月2日至4日开展核酸“三天三检”;9月4日市内学生返校当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9月13日市外新生于9月13日至15日开展核酸“三天三检”;9月15日市内新生报到当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上课时间
新学期如期开学,开学第一周(8月29日—9月4日)开展线上教学,9月2日(星期五)学生返校当天线上课程暂停,相关课程调整到9月3日(星期六);新生入学教育由学生处、武装部、教务处结合实际做调整安排。
教职员工返校要求
(一)全体教职员工返校前7天开始自我健康管理,规范、连续登陆学校企业微信进行“健康打卡”,若有违反相关规定,将不能如期返校,根据造成影响程度,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各单位必须每日了解健康打卡填报情况,掌握全体师生的健康状况以及行程去向,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二)所有教职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前通过企业微信,提交“返校申请”,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记录”,由二级单位进行审批。
(三)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1.返校前7天未曾离莞且未到过高中低风险区的教职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2.返校前7天内有市外或省外旅居史且未到过高中低风险区的教职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返校,返校后完成核酸“三天三检”,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3.返校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待完成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方可申请返校。
4.返校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离开风险区域后完成核酸“三天三检”,方可申请返校。如仅有校内住所的,离开风险区域后入住健康观察区完成核酸“三天三检”,方可恢复校内活动。
5.返校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教职员工,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期满,进行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凭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证明等材料,入境满10天后方可申请返校。
学生返校要求
(一)返校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学生:返校前7天内应密切观察自身身体状况,应规范、连续在企业微信上进行健康打卡,在返校前必须如实完成“莞e申报”个人信息填报。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学生返校前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校,进校时查验“粤康码”绿码和大数据行程卡,返校后按学校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二)返校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学生推迟返校,待所在区域解除风险后方可返校。
有以下情况的之一,暂缓返校
(一)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含境内外)、有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有社区爆发疫情的地市、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二)近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的。
(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四)正在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的新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与感染者有“同时空交集”的人员。
(五)返校前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或确诊感染肺结核等其他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六)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正接受治疗或医学观察的。
(七)未接到学校通知、未按学校要求填报个人健康及行程信息,或未经学校审批通过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