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至六年级插班生接收要求
原在其他学校就读现需转回我校就读的二至六年级学籍生。
1.接收对象及需提交的资料
办理转学插班申请的,由学生家长填写并向九市镇中心小学提交《德庆县九市镇中心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点击此处获取),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第一类:九市街道或九市城镇户籍的学生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父或母页、学生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学生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第二类: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肇庆市、德庆县政策性照顾人员,由申请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原就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
第三类:入学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九市圩镇合法经营的个体户(含务工人员),父母或监护人在九市镇圩镇有合法租房居住的学生。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父或母页、学生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学生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本的无需提交);
(3)不动产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租房的需提交租房合同;
(4)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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