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直民办补录学校
梅州市东山学校、培英中学、梅雁中学
二、市直民办学校招生空额数
东山学校走读生 培英中学走读生 梅雁中学走读生 22 6 8 东山学校寄宿生 培英中学寄宿生 梅雁中学寄宿生 8 o 12
三、补录办法
(一)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东山学校、培英中学及梅雁中学走读生和寄宿生,剩余的招生空额依照学生在电脑摇号时随机生成的随机号码从大到小排序,等额依次替补录取。
(二)替补录取人员须在8月12日前按学校通知时间持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学校要求的相关证件到民办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若民办学校替补录取学生未按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而再次产生招生空额,不再补录。
(四)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补录。若发现此类学生参加补录,则取消其补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