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阶段时间节点及办理事项
(一)毕业准备阶段
1.时间安排
8月30日9:00至9月3日下午17:00。
2.办理事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下简称《思想品德鉴定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照片的上传。
3.注意事项
(1)《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要求:
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政治思想、自学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单位鉴定一栏,由考生单位(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上传要求:
上传《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确保该表全部内容在照片内,照片内无任何无关内容,表内文字完整、清晰。文件须为jpg格式。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上传要求:
身份证正面(反面)所有字迹完整清晰,无模糊、无遮挡的情况;照片中身份证四个边角完整露出,无残缺、破损、缺失;信息真实有效,无任何的修改、PS、遮挡。文件须为jpg格式。
(4)如申请毕业时的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信息平台中的个人信息不一致,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核验信息后,方可申请毕业。
(二)毕业申请阶段
1.时间安排
9月1日上午9:00至9月3日下午17:00。
2.办理事项
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及时查看初审结果。
未能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毕业申请开放时间内按要求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打印《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结果通知单》(以下简称《初审通知单》)。
(三)现场确认阶段(部分考生)
1.时间安排
9月1日上午9:00至9月5日下午17:00。
2.办理事项
《初审通知单》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初审通知单》中注明不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再需要现场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在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
3.现场确认材料要求
(1)考生手工添加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2)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3)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的资格证书课程成绩单原件。
(4)资审结果非“完全匹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5)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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