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取的学生应在随机派位结果公布两日内到学校报到,由学校核验学生户籍或居住证等证件后办理入学手续。
注:如发现学生及家长伪造证件、虚假报名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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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最终录取结果(包括随机派位结果和其他单列计划招生结果)由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的录取结果一致,不得“增加”“替换”。
被民办学校录取(含一贯制直升及单列计划)但不报到或报到后放弃入学的学生,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招生情况,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