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流程各学校可参照本流程,制定更加详细的学校招生流程及时间表。
(一)信息公布。各招生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充分发挥校园电子屏、公示栏、微信平台等作用,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二)登记报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就读的学校或幼儿园登记并上交报名材料。
(三)初审上报。各生源学校(幼儿园)收集、汇总、分类、初审报名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材料分别上报各招生学校。
(四)资格审验。各招生学校负责报名资料的审验和登记,并留存复印件,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招生学校可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审验。审验结果及时反馈给生源学校(幼儿园),审核不通过的要及时告知未通过原因。最终审验结果及录取名单报局基教股备案。录取名单一经上报,将作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导入依据,不得修改删除。
入学条件
(一)小学阶段
1.小学招收具有本县户籍,或县外户籍随父母务工或经商到我县的随迁子女,出生日期在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以居民户口薄信息为准)且符合招生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
2.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或已在其他学校注册学籍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二)初中阶段
1.初中招收具有本县户籍,或县外户籍随父母务工或经商到我县的随迁子女,符合招生学校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各初中不得招收学籍未毕业或已在其他初中注册学籍的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