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学位证件要求
平台上传的资料为适龄儿童、少年学位分配的依据,资料上传成功即进入平台数据库处理。申请人提交前要认真核对,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虚假资料将会被平台大数据自动识别,并最终影响学位申报。
(一)枣阳户籍儿童、少年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枣阳中心城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学位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产(家长不需要开具无房产证明,平台大数据可以自动比对)。
④枣阳中心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协议,目前还未购房的,拆迁指挥部证明或拆迁协议(枣阳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租房证明材料。
(2)特殊住房证明: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辖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枣阳市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等相关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或购房合同。
(二)流动人口子女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在枣阳市购有房产或在枣阳辖区公租房租住。
⑴户口簿。
⑵住房资料。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应是儿童、少年监护人,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0%。
②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③公租房租赁合同。
④属自建房、集资房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枣阳市户籍,监护人在枣阳经商、务工,租房居住的。
(1)户口簿。
(2)枣阳辖区内营业执照(2021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或枣阳辖区内有效劳动合同(2021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
(3)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住满1年以上(2021年9月前至2022年9月30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