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学时间
鉴于我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
全市高一、高二年级和职业高中:9月1日开学;
初中:9月4日开学;
小学和幼儿园:9月5日开学;
大中专院校:原则上9月15日以前开学,以校为单位确定开学时间,报市教育局备案。
温馨提示:
有疫情的县(市、区)学校开学时间由属地疫情指挥部研判后确定,教育部门再另行通知。
二、返校要求
中小学学生开学前,原则上前7天在学校属地居住,
具有开学前3天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开学当日以校为单位“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
三、防疫要求
1.大中专院校一校一案,精准掌握学生返校乘坐的车次,学校安排车辆到车站统一接送,严格落实从“校门到车门”的安全防护要求,师生返校当日在学校再做一次核酸,并实行3天静态管理。
2.静态管理期间,学生原则上在宿舍学习休息,除用餐时做好防护措施,到餐厅将饭打好回宿舍就餐,不允许堂食。
3.疫情期间,走读学校学生,原则上家校“两点一线”全程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