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经开区(头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①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薄;②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房产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③如无房产,需出具房屋租赁合同。
2.非乌市户籍随迁子女:①随迁子女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薄;②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一方持有经开区(头区)发放的有效居住证;③持有人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房产材料(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如无房产,出具房屋租赁合同。
经开区(头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991-377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