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该类人员报考,须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方式为笔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间及相关规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底。初试的相关安排以教育部、考生网报时选定的考点安排为准。
(二)复试时间:2023 年 3-4 月。复试的相关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处的通知为准。
五、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另行通知。
六、政审与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相关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费、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