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第一学期预计在1.14日结束,暂未通知下一学期开学时间。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要按照现行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相关手续,9月1日起严格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学校在办理学籍事宜时,要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让学生、家长少跑腿、零跑腿。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以班队(团)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在学生离校前认真开展一次防疫集中宣传教育。各校要针对暑假,分门别类做好师生留校或离校的登记管理,制定离校师生信息台账,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暑假期间,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自觉做到少外出、不扎堆、不聚集,避免非必要的社交活动,行作揖礼,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