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2022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具有龙湾区户籍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人员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户籍、居住证均不在龙湾区范围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认定对象
(一)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
(四)服役地在龙湾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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