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招体检3月20日启动,尽量避免服用这类药物!
全市高招体检将于3月20日至4月20日进行。进入体检场所,所有考生要接受体温测量,发热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考生体检均在区卫生健康委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今年共指定了包括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第六医院等在内的23家机构;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各学校体检时间由所在区考试中心指导各学校与辖区高招体检指定医疗机构协商确定。
体检前,考生须按要求向报名单位或学校提供本人身体状况和流行病史调查情况,通过“北京健康宝”进行个人状态核验,“未见异常”者方可参加体检。外地返京和入境进京的考生,应按照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向报名单位和体检机构提交相关证明及健康状况信息。
体检场地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集中组织分批带入、离开体检场地;体检现场谢绝家长陪同。进入体检场所,考生还要接受体温测量,发热考生不能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行动至医疗机构其他区域,以避免出现感染风险。体检过程中,考生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如在体检现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带队老师向高招体检机构反映,由高招体检机构统一安排。
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区体检的考生,可于6月11日到北京市体检中心马甸部补检。补检前,考生须提前预约;补检时,携带相关证明按约定时间段的起始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5月25日至8月31日,考生可查询本人体检结果。补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31日。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体检结果一周之内,通过报名单位向体检医疗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医疗机构根据情况安排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不认可,可通过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或区考试中心向北京市体检中心提出会诊申请,由北京市体检中心进行会诊鉴定。北京市体检中心为本市的终检机构,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考试院提醒:体检前一周,考生要尽量避免服用损肝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丙氨酸氨基转氨酶结果。若病情需要则不必强行停药,体检时需向医生讲明。体检前三天要规律饮食,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偏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上午体检的考生当日早晨要禁食,下午体检的考生可进少量清淡早餐,在9时后禁食,可饮用少量白开水。因体检项目中含裸眼视力检查,视力不好的考生体检时最好戴框架式眼镜,避免因摘戴隐形眼镜带来不便。听力不好的考生如戴助听器,要提前向医生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