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考生
原则上在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地现场确认的,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对非本地户口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二、户口未迁入自治区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
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
三、区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
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
注意事项
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