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中小学校服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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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对应品牌校服商城购买,线上购买校服免快递费(退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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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2015年6月,教育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原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对规范校服市场、校服质量标准、校服质量检查、学校选用管理、校服采购管理及监督惩处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一是充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要求校服采购单位在采购校服时要符合相关标准,并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各采购单位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单位可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二是充分保障家长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选用校服,学生自愿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三是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严查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保护的地方行为,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切实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校服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