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在湘民航招飞院校招收飞行学生初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在湘民航招飞院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民航招收飞行学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民航招收飞行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2023年在湘民航招飞院校的宣传、初检与面试等工作分市(州)在统一地点、统一时间进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协调,市(州)招考机构负责组织安排,已申请在我省招收民航飞行学生的有关招飞院校负责具体实施。
二、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宣传动员。我省民航招飞宣传动员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8日。各市(州)招考机构要协同招飞院校及送培单位,并组织属地各有关中学,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面宣传2023年民航招飞政策要求、2017年修订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等,组织有意愿参选且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符合招飞院校(专业)报考要求、预估成绩和身体条件达到民航招飞要求的学生报名。
(二)初检时间和地点。初检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不再另行安排其他时间。各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安排检测场地。各招飞院校、送培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完成招飞初检与面试工作(初检面试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体检鉴定等事项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飞院校另行通知。
(三)各高中学校组织有意向参加初检的学生,通过招飞院校网站下载有关院校2023年度民航招飞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持报名登记表参加初检。
(四)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招飞院校、送培单位和高中学校,共同组织好民航招飞有关工作,确保民航招飞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五)各招飞院校及送培单位须按照各市(州)招考机构招飞初检工作安排开展有关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确保宣传口径与录取政策保持一致,负责解释和处理宣传、面试、初检等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六)各地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制定初检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服务和便利,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邮编:410006。
联系人:李鸿,电子邮箱:2238867943@qq.com。
附件:
1.2023年在湘民航招飞院校招收飞行学生初检面试工作安排表
2.2023年在湘民航招飞院校(单位)招收飞行学生飞行技术专业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