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教育百科2022-11-16 18:54:30未知

四川省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6号)要求,深入推进实施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现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实施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为契机,构建更加科学的艺术教育质量监测、艺术素质测评、艺术教育评价体系,督促各地加大艺术教育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强化“五育并举”理念,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面向人人、全员参与,以课程建设为引领,强化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以学定考。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坚持开齐开足上好艺术课程,坚持教什么、学什么、考什么,完成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全部学习内容,不增加额外的学业负担。考试试题依据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科学习规律和初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命制。

  (三)坚持公平公开。持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美育课程、师资队伍、设施设备等建设,保障城乡学生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力。科学规范制定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标准,落实监督问责举措,确保考试程序公开、评阅公平、结果公正。充分尊重学生对艺术学习的选择性,体现教、学、评一致性。

  (四)坚持科学规范。坚持省级统筹、市级管理、县级实施的原则,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运用,优化考试视听环境。建设视听考试标准化考场,实现艺术素质测评与艺术学科考试结果伴随式收集、数据化呈现、智能化分析。

  (五)坚持稳妥有序。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2023年至2024年实施两年预试,不计入当年中考成绩。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艺术素质测评和技能成绩计入当年中考成绩,具体由各市(州)组织实施考试。各地要加强美育建设投入和师资培训,抓好试点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三、考试成绩

  (一)总体成绩构成。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艺术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艺术技能测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将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原则上音乐、美术科目分值各不低于20分,也可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折算成相应分值,具体办法由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制定。鼓励条件成熟的市(州)提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科目成绩在中考总分中的比重。

  (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占总体成绩的60%。其中,七年级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占20%、八年级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占20%、九年级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占20%。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可按实际得分折算,也可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折算成相应分值,具体办法由各(州)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三)艺术技能测试成绩。艺术技能测试成绩占总体成绩的40%,具体项目可由学生在指定范围内自主选择。艺术技能测试成绩可按实际得分折算,也可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折算成相应分值,不合格的学生可申请一次补考机会,具体办法由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四)关于缓考和免考。因听障、视障等身体残疾或不可抗力未能参加艺术素质测评或艺术技能测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考,免考成绩计算等具体办法由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因疫情、自然灾害等重大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缓考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学生可申请一次补考机会,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四、组织实施

  (一)考试对象。具有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时间。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主要由艺术素质测评和艺术技能测试组成。艺术素质测评原则上安排在七年级、八年级的每年6月进行,九年级的艺术素质测评原则上安排在3—5月进行。艺术素质测评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0分钟。艺术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实施,可结合实际与九年级艺术素质测评时间同安排、同部署。技能测试时长根据学生的选择科目类型确定,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州)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三)考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国家颁布的统一教材确定考试内容,围绕艺术课程核心素养内涵和对应的课程总目标及学段目标,根据课程内容要求、学业要求和学业质量标准,考查学生掌握艺术知识、艺术技能和运用艺术知识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命题。艺术素质测评命题由各市(州)自主命题。艺术素质测评分别依据艺术课程标准对应的初中学段目标和教材内容进行。命题要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内容,强化发现美、感受美、创造美的能力,提高命题质量,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情境创设的真实性、典型性和适切性,提高试题情境设计水平,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艺术技能测试根据课标和教材要求,学生在测试时自主选择展示艺术特长,开展艺术创作等;省上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市(州)艺术命题质量进行抽查与评估。

  (五)考试方式。艺术素质测评鼓励实行网络考试,技能测试实行现场测试,由各市(州)自行组织实施。各市(州)根据实际,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和组织测试。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要求。实施方案要充分考虑考试招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特点,做好调查研究,提前公布,有序推进。各市(州)实施方案报教育厅备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开展对各市(州)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专项督导与评估,将开展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推进和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考场建设标准。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明确考试成绩的具体分值占比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规则。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负责审核免、缓考申请等。

  (三)落实条件保障。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不断加大对学校美育投入,为开展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区域内顺利开展测评工作。各地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工具研发、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充分做好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经费保障。要加快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保证教学设备设施品种数量充足、网络通畅,建立多功能教学质量监测标准化考场,统筹用于艺术素质测评、艺术学业水平考试等基础教育学科监测、测评及学业水平考试。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州)要加强对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做好政策举措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取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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