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措施参见以下规定。
一、重要提醒:
具体防疫措施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请咨询目的地防疫中心。
二、返洛报备及核酸检测要求:
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宾馆酒店和单位报备,抵洛后未报备的,应于24小时内进行补录报备。入洛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洛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省域外旅居史和省内高风险区域的来(返)洛人员,配合落实“落地即检”。
三、风险区返洛政策:
1.对境外来(返)洛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
2.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抵洛后采取“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
3.对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盟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抵洛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四、重点地区返洛
对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全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域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由目的地县区“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本地,实施“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
对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黑龙江省绥化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银川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甘肃省兰州市、陇南市,山西省运城市、大同市、忻州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湖南省邵阳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梅州市,河北省沧州市,河南省汝州市等城市中有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由目的地县区“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本地,实施“7天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对7日内有以上城市中无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重点地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对7日内在郑州市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实行“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具体防控要求请咨询您社区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