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考生想把成绩转出外省(转入广东省),通过什么途径办理手续?
答:办理方法有两种,网上办理和线下办理,流程如下:
(1)网上办理
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转出外省或外省转入申请后,由系统将采集的图像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
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前往当地市考办现场办理相关转考手续。
(2)现场办理
考生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然后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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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外省规定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已用于办理毕业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