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领取材料
1.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
2.领取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二. 代领注意事项
1. 若申请人无法到规定时间、地点领取证书的,可委托代领证书。
2. 代领所需材料: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和委托书(委托书背面附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在证书发放现场提供中国邮政EMS服务。有邮寄需求的可自行邮寄。
4. 重要提示:
(1)申请人提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入口,查询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2)现场领证时,按照提示在对应学段窗口处向工作人员报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后四位数字领取证书,并在指定地点现场验印。
(3)各申请人应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咸阳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29—33328033。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