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至1956年进行的“三大改造”是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
扩展资料
1、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仿照苏联建立合作社。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1953年开始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手工业合作化。农业合作化运动推动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90%以上的个体手工业者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3、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中共对之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