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档须知
各位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在前往高校报到前,在区教育考试中心或报名学校提取本人高考档案,按时按规前往高校报到并向高校提交本人档案。(考生档案由发档单位密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拆封。)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从2022年起区教育考试中心(原区招办)只负责“返回原籍”考生的档案管理发放工作。在秦都区各高中、职中办理高考报名的考生档案由各报名学校负责管理发放,请考生及时联系报名学校领取档案。
领档时间
2023年8月15日—8月25日集中办理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领档地点
咸阳市文林路西口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窗口。
(8月15日之前录取报到的考生,请上21楼2119办理)
领档所需证件
1.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考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分类招生考生不需提供)
4.2023年高考报名条或报名号
(所需证件正反复印到一张纸上,见复印样板)
领档要求
1、严格执行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的相关规定,即:非考生本人不准领,证件不全不准领。2、档案领取后考生应当场核对档案袋封面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信息,领取后请妥善保管,不能私自拆封,如私自拆封或遗失责任自负。3、考生来时请自觉遵守秩序,按要求排队办理,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它单位办公。未被录取考生的领档安排
未被大学录取的考生于2023年10月份凭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21楼2119办理。复印件样板
图源:秦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