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转学流程
1.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办理转学的,可于7、8月份向目前所在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学校根据周边小学学位情况考虑是否接收。
3.接收后再报清城区教育局学籍办审核。
按照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转学插班需根据转入学校有无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接收。与新生招生派位不同,转学插班无学区之分,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市民可向附近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将根据有无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接收,接收后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如附近学校无学位接收,建议市民小孩留在原学校就读。
清远市各个教育局热线电话
清远市教育局:0763-3361295
清城区教育局:0763-3327581
清新区教育局:0763-3323999
英德市教育局:0763-2222921
连州市教育局:0763-6623632
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0
连山县教育局:0763-8732391
连南县教育局:0763-8665851
阳山县教育局:0763-78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