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资料上传
1、商品房。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
2、小产权房。提供拆迁协议或公证书。公证处不予公证的小产权房提供2022年至2023年两年居住期间生活票据作为印证。
3、公租房、廉租房。提供我市相关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证明。
4、自建房。提供宅基地证。
5、二手房。提供双方买卖合同、公证书,购置交易的银行流水、票据、契税发票。
6、租住房。提供灵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监护人双方);外省(外县市)需提供居住证。租住房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房如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将就近予以调剂。
(二)房产居住佐证材料
以上(1)至(6)项均需提供2022年至2023年两年居住期间的采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至少3个月)2种以上。
(三)相关户籍资料
户籍地不能作为入学依据,通过户籍来验证应入学学生入学年龄和房屋持有人之间是否为监护关系。房产持有人和应入学学生在同一户口时,只上传房产持有人(监护人)与入学学生户口页;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上传房产持有人(监护人)和入学学生的户口页、入学学生的出生证、房产持有人(监护人)结婚证;监护人离异的,还提供上传法院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监护权认定相关证明。
说明:入学新生监护人需妥善保存以上三类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