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出时间安排
上半年转出申请时间:2月20日至2月24日
转出上报时间:2月27日
二、转入时间安排
上半年转入申请时间:3月6日至3月10日
转入上报时间:3月13日
三、转考要求
(一)考生未在转入地取得考籍的,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二)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三)各助学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工作期间安排专人做好考生的接待和解释工作,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