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考填报志愿的程序
1.各区中招办负责对各生源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各生源学校要做好对考生和家长的志愿填报培训和指导。
2.考生和家长在详细了解各项中招政策和办法,经慎重考虑后,自主自愿填报《志愿表》,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3.各区中招办负责组织生源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采集考生志愿。
4.考生在填报志愿后,生源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志愿表》。 考生及家长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未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志愿表》无效。
5.市内六区中招办负责整理、汇总本区考生志愿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将《志愿表》报送至市中招办。
6.市内六区以外区中招办负责整理、汇总本区考生志愿信息,《志愿表》在本区中招办留存。
7.市中招办组织的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普通类专业补录志愿。市人社局组织的技工学校录取结束后,若院校仍有空余学位,报考技工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依据市人社局的有关规定参加技工院校的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