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
根据《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合格性考试:所有合格性考试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其他考生成绩认定为合格。
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按位次由高到低划分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5%,C等级35%,D、E等级共15%。E等级为不合格。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及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
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