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郫都区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
指标的分类及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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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的分类
指标的类别包括: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校内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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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学校指标的构成
1.市级统分指标
市级统分指标由市直属学校(指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三所学校的七个校区,下同)市级统分指标构成。指标名额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分配到郫都区。
2.区域指标
区域指标为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含参照)统招生计划的50%,均衡分配到区内的初中学校。
3.校内指标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一般普通高完中可根据自身情况,招收校内指标生。校内指标生占学校的统招生计划但不能突破本校在区内统招生计划的30%。校内指标生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录取办法、公示等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区域指标生相同,限招本校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民办学校(高中)可参照公办高完中招收校内指标生。校内指标生条件原则上与公办学校校内指标到校生条件相同,升学区域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的学生可参加校内指标生推荐。其产生程序、公示办法参照公办高完中学校校内指标生执行。
指标到校生的基本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户籍在郫都区。
(二)实际就读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
(三)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四)学生应当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
指标的分配原则及范围
各类指标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原则
市级统分指标名额由成都市教育局分配到我区。由区教育局按照区内初中学校(包括区属公办初中学校及区属公办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下同)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我区名额汇总后与总名额由于四舍五入带来的误差和各初中学校名额汇总后与总名额由于四舍五入带来的误差,均由区教育局调整。
(二)区域指标的分配原则
区域指标由区教育局以我区范围内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均衡分配,在分配时参照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原则执行。
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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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
1.制定推荐方案。
指标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后,学校应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本校的指标到校生推荐方案,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方案应依据学生初中前五学期期末检测总成绩平均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制定产生办法,并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各初中学校在制定指标到校生推荐方案时,必须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指标到校生推荐依据,坚持以下原则:
(1)德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对严重违反《中学生行为守则》、校规校纪,以及存在考试舞弊、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
(2)智育。综合考虑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表现,避免简单地使用诊断性考试的分数作为推荐的唯一标准。
(3)体育。将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大课间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得推荐。
(4)美育。将学生参加美育教育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美育课及其他每位同学均需参加的美育活动的不得推荐。
(5)劳动教育。将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有市级及以上“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教育的不得推荐。
(6)学生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导致不能提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证明材料,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
2.指标到校生的申报及审核
各初中学校在执行指标到校生政策过程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应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不分配到班。
各类指标到校生均实行学生网上申报、初中学校及区教育局网上审核。其中,网上申报在“成都招考”(网址:online.cdzk.org 或 online.cdzk.com)中的“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申报及查询”上进行。网上审核在“成都招考后台管理系统(中考)”(网址:zkgl.cdzk.org)中的“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管理后台”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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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余名额的使用办法
市级统分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区域指标、公办高中校内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名额,在区内调剂使用。仍未完成的,由区教育局直接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民办学校校内指标公布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名额,由民办学校直接收回。
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
所有指标到校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
(一)市级统分指标生
市级统分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5+2”区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二)区域指标生、校内指标生
区域指标生和校内指标生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区域指标生和校内指标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中毕业考试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
(三)录取及剩余指标的使用
符合条件的指标到校生在第一批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各类别的录取。未用完的指标,市直属学校由成都市教育局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郫都区区属学校由区教育局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指标到校生的公示与考核
(一)公示
指标到校生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公示制度。
1.公示分配名额
在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郫都区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名额数)。区教育局将在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同时公示我区相关学校的校内指标生名额数。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公示本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相关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公示本校的校内指标生名额数。
2.公示操作办法
在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全市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区教育局将在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郫都区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
3.公示推荐过程及结果
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张榜公示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所有学生名单、产生的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对口的高中学校以及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的学生名单)。
推荐指标到校生的纪律要求
(一)坚持自愿原则。指标到校生的选送应该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学生申请指标或放弃指标。
(二)按时开展工作。所有学校(含公办、民办)要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及程序开展此项工作,要按照要求制定指标到校生推选工作方案,报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才能启动。不得提前、违规确定名额,不得以招收指标到校生名义提前变动初中学生学籍,不得违规组织选拔考试。
(三)规范申报流程。各类指标到校生均应按规定网上申报,初中学校、区教育局网上审核;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高中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一律无效。
4.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指标到校生资格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填报其他学校,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
(二)考核
成都市教育局将对区(市)县指标到校生工作进行考核。区教育局将对区内各初中学校的工作进行相应考核。同时,成都市教育局还将对各初中学校产生的指标到校生进行跟踪调查,对出现违规行为的高中、初中学校,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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