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 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面向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学生)招生。其中,“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防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学生。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修完普通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入学报到前能如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我校不接受专科毕业时具有我省3+2专本联合培养试点项目身份的专科生报考。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分;在湖北省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二)身体条件
考生应熟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专业招生的身体条件限制性要求,再视自身身体条件进行报考。考生录取后参加我校统一体检,如发现不符合身体条件要求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
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报考专业有专科阶段前置专业要求,具体以附件1为准。我校社会工作、旅游管理、护理学3个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对考生报考的专科阶段前置专业要求与普通考生一致。
报名工作结束之后,学校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工作要求,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可能适当调整部分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并在学校专升本专题网站公告。
调整原则为:专项计划报考总人数少于专项计划总数时,空余指标调整到普通考生计划使用。专项计划报考人数达到专项招生计划总数,但专项计划某个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时,其空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专项计划专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计划中。
普通考生专业计划有空缺的,在普通考生招生专业间调整使用。
三、报名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类型报考,且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考查,但无论是否免于参加考查,所有退役士兵考生均需按要求报名和填报志愿,并打印《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
(一)报名网址
http://zsb.e21.cn(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 报名平台)。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
(二)报名时间
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进行志愿填报,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未参加全省退役士兵普通专升本预报名的考生,无法填报退役士兵计划志愿。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分线上网络审核和线下现场复核。线上审核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 报名系统进行,现场复核在江汉大学师生服务中心进行。
考生应于3月27日晚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线上初审。线上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3月28日8:00-17:00时间段更改一次专业志愿信息,3月29日8:00-17:00将对更改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线上终审。因考生未查阅专业线上审核结果等原因导致错过更正志愿或无法报考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线上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所有通过志愿线上审核的考生须在3月27日8:00-3月30日14:00 通过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志愿填报后生成的《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名申请表》,确认网络报名成功。
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考生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不具备报考身份,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四)报名流程
1.网络报名
(1)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 报名平台(http://zsb.e21.cn)进行报名,按报名系统的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电子照片、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籍证明材料(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专项计划考生还需上传建档立卡手册等有关专项身份证明材料。联系电话要求填写本人正在使用的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至专升本工作结束,便于及时联系。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5-9日预报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要求登录平台预报名并提交要求的材料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
第二阶段:3月22日8:00-3月26日18:00进行志愿填报,填报要求同普通考生一致。志愿填报时需上传经入伍批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和本人签字的预报名表格。
2. 图像采集和现场复核
网络报名专业志愿审核结束后,考生须在4月3-4日(8:20-12:00,13:00-16:30),到江汉大学师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及图像采集。
现场审核包含以下材料:
(1)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①《2023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 报名申请表》;
②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专项计划考生需另外提供证明符合专项计划的相关材料。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①《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
②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③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如申请免试需提供立功等证明材料。
现场复核结束后,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主要审核学生学籍、学历符合性。现场复核不代表复核合格,复核结束后,考生可登入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https://zsb.jhun.edu.cn/(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后六位,请登录后即时修改密码,未及时修改密码导致信息被他人篡改而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查看复审确认结果。复核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表“本科学校意见”栏有“同意报考”字样。
考生如因不符合报名要求、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原因导致复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专升本考试。
3. 交费
线下复核通过的考生,进入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的网上交费界面,在4月7日24:00前交纳报名考试费。成功交费代表报名完成,未交费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交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收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
四、考试及成绩查询
(一)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1. 考试科目
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考试科目均为3门,科目1满分100分,科目2满分100分(音乐表演副项50分),科目3满分150分(基础护理技术操作、音乐表演主项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2。
2. 考试时间
5月7日。科目1“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其他科目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3. 考试地点
江汉大学校内(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
4.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
4月29日—5月7日,审核通过并交费的考生进入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打印准考证。
5.违纪处理
普通专升本考试笔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过程中全程视频监控和录像。无论考试中还是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以0分计。
6. 成绩查询及复查申请
(1)成绩发布时间:预计在5月18日下午16:00。
(2)成绩查询方式:考生可登陆江汉大学普通专升本工作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成绩复核:考生若对自己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具体要求及安排以我校专升本工作网站后续公告为准。大学英语科目的成绩复查由省教育考试院执行,其他科目的成绩复查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下由学校指定专人进行。
(4)复核结果反馈时间:5月下旬左右
如以上时间调整,将在学校专升本专题网站公布,并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 时间、地点、违纪处理、成绩查询与普通考生相同。
2. 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满分100分。具体考查内容见附件3。
五、录取与报到
(一)录取原则
“专升本”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普通考生实施分类录取。
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原则: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未被录取的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排序录取。各专业两类考生录取均按照考生所有科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先比较科目3的成绩;当科目3的成绩相同时,比较科目1的成绩,择优录取。所有科目均正常参加考试并有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被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录取原则:基本原则是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社会工作、旅游管理、护理学3个专业考生分别按照“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如已完成招生计划,则不再进行补录;若未完成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则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补录,对参加补录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免试考生免交考试费。
录取名单公示后,若招收专业计划数有空缺的,则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 报名平台公布补录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补录计划到相应高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进行补录志愿报名。学校将根据补录计划和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按照总体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
预计5月底,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天。若公示录取名单无异议,学校将向省教育厅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具体要求、时间及地点届时见专升本专题网站通知。
(二)入学报到
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自愿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具体要求以后期发布的“报到须知”为准。逾期两周没有按要求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被录取学生应联系专科毕业学校转出考生档案。档案封面应注明学生本人信息,并密封加盖骑缝公章后,邮寄到江汉大学档案馆。邮寄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江汉大学行政楼901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7-84225901。
六、管理与待遇
(一)收费项目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江汉大学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报到前查看网上通知或报到须知。
(二)学籍管理
学生入校后,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享受相同待遇。专升本学生不得采用非全日制形式就读,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学生入校第一学期不参加网上选课,后续学期根据学校要求选课。学生修完规定学业(专科所修课程和环节不能带入),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我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三)就业政策
专升本学生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