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8:30—10月20日17:30。
2.网报对象:现已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3.网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进入),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承诺书上传后务必清晰可见)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原信丰县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6楼602室(信丰县嘉定镇信安公路信丰九小旁)。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5979748960。
3.现场认定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体检表(必须由体检医院盖章、签字再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定要上交学信网里查到的打印A4纸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毕业生如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没有拿到纸质毕业证,可以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电子备案表”。
(2)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5)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一次性提交。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必须限期补齐认定机构所告知缺少的材料。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 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逾期未补齐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人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按要求携带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但体检必须本人亲自参加,严禁代替。
(三)体检
申请人按照赣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21]29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符合认定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申请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1日-27日。
2.体检医院及地点:信丰县人民医院(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安康路)、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迎宾大道中段331号)。
3.体检表要贴好与网上报名上传的同底版照片并有医生签名和合格字样。
(四)认定和发证
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