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不分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为525分。采取分段录取的办法,即从730分开始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在每个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
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录取学校统招生分数线下50分以内,且不低于525分;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考试成绩如达到所报定向生志愿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则按统招生录取。
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二是当分配到六城区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六城区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当分配到三县一市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本县(市)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古交市第一中学校、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清徐县徐沟中学校如在本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二次定向)未完成定向生指标,可将定向生录取率按90%为限继续下移分数线,其余10%定向生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如下移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时定向计划仍未完成,将转为统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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