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材料+地点

教育百科2023-10-09 16:51:28佚名

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材料+地点

  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材料+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

  合肥市教育局现场受理确认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0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二、受理确认地点:

  (一)合肥市教育局受理确认点:合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蜀山区黄山路373号),联系电话:0551-63505130、0551-63505207。

  (二)巢湖市受理确认点:巢湖市数据资源局教体局窗口,联系电话:0551-82624565。

  (三)肥东县受理确认点: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店埠镇深秀路2号),联系电话:0551-67730002。

  (四)肥西县受理确认点: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为民综合窗口(13—16号)(肥西县上派镇聚星路与灯塔路交叉口处);联系电话:0551-68850092。

  (五)长丰县受理确认点:长丰县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 联系电话:0551-66671331。

  (六)庐江县受理确认点:庐江县数据资源局(庐城镇黄山北路)二楼教体局窗口,电话:0551-87309237、0551-87338900。

  (七)瑶海区受理确认点: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组人科8楼804室,联系电话:0551-64490192。

  (八)庐阳区受理确认点: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551-65699978。

  (九)蜀山区受理确认点:合肥市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 (潜山北路498号,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 联系电话:0551-65597672。

  (十)包河区受理确认点:合肥市包河区青少年中心(太湖路与宿松路交口向东400米),联系电话:0551-63357133。

  (十一)高新区受理确认点: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51-65320353。

  (十二)经济开发区受理确认点: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窗口(合肥市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联系电话:0551-63886197。

  (十三)新站区受理确认点:新站区庆平希望学校(文忠路与磨店美食街交口),联系电话:0551-65777122。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自行安排。

  三、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另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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