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教育局关于 2023 年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
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补充方案的通知》(津招委中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 2023年持有津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学生转学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转学条件
(一) 转学对象
持有津南区户口,在外省市九年级就读,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学生,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学生家庭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津南区房屋产权证产权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 津南区蓝印户籍必须提供蓝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津南区房屋产权证产权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和城市建设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二、工作流程
(一)登记报名。2023年11月1日-11月17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通过“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 (微信公众号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微信关注“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选择“初中转学”-“九年级本地转学”按提示填报信息、上传转学材料图片一确认填报结果一点击“提交”一提交成功,截屏留存佐证。
(二)材料核验。2023年11月18日-11月22日,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11月23日,区教育局通过“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向家长登记手机号码发送通知。11 月 24日,学生家长按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段,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复审。
(三)统筹安置。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区教育局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统筹安置在公办学校就读
(四)通知报到。2023年12月4日-12月5日,学校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及家长,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五)到校上课。2023年12月11日,转学学生到校上课。学校为其办理转学手续,并做好中考报名准备工作。逾期未到校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六)符合转学条件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转学的学生,须于 2023 年12月30日(含)前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统筹安置学校,并在学校办理中考报名手续。学生须按要求到校上课。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严查违规情况。
(三)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88510599 (工作日8:30-11:30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