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流程
社会考生: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3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1.选择认定机构:
全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教育局。
2.网上选择确认点(考生选择确认点,无需来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由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①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除外)选择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
②社会考生(义乌市辖区考生)选择义乌市教育局,江东中路369号;
③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选择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上传个人照片和个人承诺书图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个人承诺书”中的“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具体详见附件3相关内容。
5.“学历学籍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通讯地址
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咨询电话和网址:
社会考生(义乌考生除外)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82467096(周六、日及国庆法定休息日等暂停咨询服务),并请用钉钉扫码加入“2023年下金华市高中教师资格认定钉钉群”; 请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政策咨询、体检详见学校认定公告;义乌辖区社会考生请加群(2023年义乌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钉钉群号:24810039274)。
金华市教育局:82467096 ;
金华教育局:http://jyj.jinhua.gov.cn/;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婺城区教育局:82487087;
金东区教育局:82181012;
兰溪市教育局:88820207;
义乌市教育局:85512102;
东阳市教育局:86924407;
永康市教育局:87101242;
浦江县教育局:84206560;
武义县教育局:87626833;
磐安县教育局:8465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