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阳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阳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教育百科2023-09-25 14:43:09佚名

2024年贵阳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阳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贵阳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阳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北京大学首倡者李端棻先生创立的贵阳公立师范学堂。2018年起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是一个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型、应用型地方高校。贵阳学院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典型案例高校,是全国第四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有国家级科技服务平台5个,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级科学研究或科技服务平台30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与团队14个。现有2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群),2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现有52个专业面向13个省招收本科生,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招生培养方向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教职工97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17人,有博士学位的200余人,教授、副教授440余人,其中硕士生导师394人,产业、行业导师98人。

  学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泰国玛希隆大学、加拉信大学、台湾彰化师范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等七十余所境外高校达成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已经建立起了交换生、语言生和学历生三个层次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留学生国别已涵盖来自亚洲、美洲、非洲和欧洲的二十余个国家。

  学校办学总目标为:按照“突出实用、服务本地”的办学指导思想,注重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面向贵州省、贵阳贵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开展应用型科技创新研究,弘扬地方文化传承创新,把贵阳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的区域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办学类型定位为:应用型。

  办学层次定位为:以本科教育为主,稳步开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开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构建多层次的教育体系。

  学科专业定位为:构建以服务贵州省、贵阳贵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点产业为重点的特色优势学科专业群,建设形成以数字科技为主线,以工学、理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为主导,艺术学、管理学、人文学科(哲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人才培养总目标为: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人文情怀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服务面向定位为:立足贵阳贵安,面向贵州省,辐射西部乃至全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撑。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我校2024年计划在2个一级学科:哲学、食品科学与工程;5个专业学位类别: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体育、教育、国际商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2024年拟招生人数200余人,具体按照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学科和各专业情况进行安排。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须在2024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

  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报考点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尤其注意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保持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事关个人的招生重要资料邮寄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五、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 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 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含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具体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管理处和招生学院网站信息。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十、录 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

  十一、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一般为3年,完成课程规定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政治考核合格,准许毕业。未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可根据情况延长修业时间1-2年。

  (二)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注:带“★”为参考收费标准,相关收费审批文件已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最终收费标准以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三)奖助:学校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具体如下: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4.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5.临时困难补助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处网站相关文件。

  十二、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三、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情况

  (一)校区情况: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二)住宿情况:住宿费用标准可查看我校财务处网站,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十四、其 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执行,本章程说明若与国家2024年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三)我校复试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四)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或致函相关学院咨询。

  十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976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贵阳学院

  邮 编:550005

  联系部门:贵阳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楼5楼)

  联系人:王老师(贵阳学院研招办)

  联系电话:0851-85509720 Mail:gyuyj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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