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怀柔区2023年初中入学政策公布!
为方便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2023年招生政策,现对2023年初中入学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入学方式
小学毕业生需按入学政策按时办理相应的入学手续,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一)镇乡小学毕业生入学
各镇乡的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所在地中学就读。
1.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1)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到汤河口中学、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镇乡中学入学。
(2)怀北学校毕业生到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镇乡中学入学。
(3)张各长小学毕业生到第五中学或镇乡中学入学。
(4)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具有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2023年起,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不再接收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非雁栖镇户籍的毕业生对口直升)。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或第二中学入学。
(5)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具有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按城区或镇乡初中入学原则执行。
2.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怀北学校、张各长小学、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毕业生就近升入镇乡中学。
(二)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学
1.登记入学。父母名下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2.北京市怀柔区第一中学入学。凡是符合第三中学、第五中学、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登记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原登记入学方式录取。
3.派位入学。城区小学登记入学之外的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城区小学非本市户籍和本区在城区无房、无户籍的毕业生,根据城区初中学位情况,进行派位入学。城区中学学位不足时,通过派位方式到其他镇乡中学就读)。
二、相关政策
1.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后,按照实际承租居住地免试就近升入镇乡中学就读。
2.在怀柔区各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须按照《怀柔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登记居住地址为怀柔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本市户籍对待。
4.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科学城科研院所、怀柔区“亲清管家”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由区教委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解决。
5.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6.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为公办寄宿制学校,除接收对口直升的学生外,面向城区和平原小学招收符合条件的寄宿制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派位录取。
7.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在怀柔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升入本区内民办学校(北京怀柔青苗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区教委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初中入学工作安排
四、温馨提示
1.小升初招生咨询电话:69622278,69641149,69625810。(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小升初招生办公室地址:怀柔区教育考试中心(怀柔区第四幼儿园南,迎宾北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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