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成绩总分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I、综合Ⅱ、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计
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原始总分为450分,体育与健康原始分为50分,均以实得原始分
计分。综合I和综合Ⅱ,采用赋分制,以实得原始总分进行排序赋分。
综合I最高赋分为200分,最低赋分为100分;综合Ⅱ最高赋分为150分,最低赋分为50分。
学科成绩满分为850分。学科成绩总分排序办法。普通高中学校的文化生招生录取,在“学
业等第入围”的学生中,根据学生的志愿、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科成绩总分由高到低
排序,确定录取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