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中、六中、八中2023年艺术类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23〕99号)要求,今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艺术类自主招生在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组织实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校自主原则。
3.考生自愿原则。
4.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类别、计划
招生学校 | 类别 | 招生人数 |
合肥一中滨湖校区 | 西洋乐 | 30 |
合肥一中瑶海校区 | 西洋乐 | 20 |
合肥六中 | 声乐 | 30 |
合肥八中 | 民乐 | 30 |
三、报名要求
1.2023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艺术类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3.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62817341(考试院)、63505161(基教处)
四、报名资格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获得相应奖次;
2.初中阶段参加学校相应艺术类社团,或在校学科节、展演等活动中获得奖次,由初中学校审核、推荐并出具证明;
3.具备相应特长的,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经初中学校审核,可报考相应项目。
五、报名程序
具备艺术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于6月10-12日凭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实证材料或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号(即实验或体育考试准考证上23301***开头的12位号码)在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初中毕业学校负责对本校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和公示,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报名考生进行复审。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16日下午3:00后在合肥招生考试网上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学校和报名类别,公示期3天。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六、考核及认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6月23-24日。
考核地点:合肥一中(瑶海校区)。
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评委现场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核内容为“音准”和现场演奏(或演唱)。“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演奏(或演唱),曲目自选,考生需自备乐谱、乐器(钢琴除外)。
七、考核合格公示
6月28日,在合肥招生考试网上公示艺术类自主招生专业考核合格名单。
八、志愿填报
凡取得艺术类自主招生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九、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各类自主招生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所有自主招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取得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如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将不参加自主招生的录取。
3.凡在自主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自主招生或评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4.具体专业考核细则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