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
1.户籍儿童。根据上传的户籍资料,经县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直接安排相应学位,6月1日后转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学区学位已满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2.随迁子女。根据上传资料的情况,经县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新生在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可填报1所民办学校,由县教体局组织招录。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2.直升招录。民办学校2024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由县教体局组织招录。(1)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确定学位。(2)申请直升并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公办学校学位。(3)自愿放弃直升的学生,所在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电脑摇号时间:2024年7月11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绑定摇号的,未摇中子女不享受同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