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保障
(一)加强政策激励引导
“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提出“国优计划”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量需求,并报教育部审核。对于核定的“国优计划”招生数,教育部在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中做增量安排,等额支持。对于“国优计划”录取的推免生源推荐高校,教育部在下一年度研究生推免计划中给予相应的奖励名额。教育部协调有关部门将高校“国优计划”学生从教情况作为相关资金分配因素,在经费安排上予以引导支持。
(二)优配教育实践基地
各地特别是“国优计划”培养高校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为培养高校选配优质中小学作为教育实践基地,推荐一线中小学名师与教学骨干作为实践导师,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实践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三)强化人才培养统筹
“国优计划”培养高校要成立由学校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依托与基础教育联系紧密的优势学科设计培养方案,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整合多学科的优质学术力量,凝聚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开设厚基础、宽口径、多样化的课程,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强化课程设置、教学组织、教育实践、学术交流等环节的统筹,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切实提升“国优计划”研究生专业水平与教书育人本领。
二、工作要求
“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要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重要任务,先行试点,持续推进(首批试点安排见附件)。“双一流”建设高校等高水平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为中小学培养输送高素质教师,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