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顺序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六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长短、自有房产购买时间长短、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高低为依据,依次录取,学位录取满额为止。
(1)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自有房产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4)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房产和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及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须在同一户口簿,且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5)非莒南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的。
(6)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房产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的房产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1日)。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①在莒南县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莒南县经商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时间。
所需材料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1)(2)(3)(4)(5)类所需信息为:家庭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证(不动产权证、网签房产买卖合同)信息。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6)类(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信息为: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莒南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莒南县务工人员,需持有我县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参保一方身份证号);在莒南县经商人员,需在我县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请(提供父母一方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识别号)。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尽早办理,否则,会因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上述入学顺序中,第(1)(2)(3)(4)(5)(6)类所涉及信息,完全由平台大数据对接调取回填的,不需要上传证件,直接提交报名;大数据对接不能调取回填的,监护人要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后再提交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