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临海公办学校2023年春季招生通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空余学位予以公布。
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应接尽接”的原则,尽最大可能接纳符合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若申请转学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先按申请转学学生家长在当地镇(街道)办理的《居住证》年限先后排序录取,再按其社保缴纳年限先后排序录取。若学校接纳持有当地镇(街道)《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后,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可以接纳跨镇(街道)申请的随迁子女转学,按照《居住证》年限先后排序录取,再按其社保缴纳年限先后排序录取。市教育局将于2月13日统计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纳随迁子女转学情况。